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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12年高三4科学业考试实施意见》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22 12:00:0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18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

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的推进进程,鉴于2012年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科目已设置口语测试,2012年不再专设高考口语测试。

附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

上 海 市 教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高中  学业水平  考试  转发  通知

抄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教研室,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1111日印发

 

(共印38份)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科目考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7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科目考试的考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4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上述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125号)执行。

语文、数学、思想政治以书面笔试形式进行。外语除书面笔试外,另设口语测试,笔试部分含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单独组织。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书面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20分钟。

2012年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年级

考试科目

19

每场20分钟;

上午8:00起开考,下午13:00起开考

高三

外语口语测试

324

9:0011:00

高三

语文

13:3015:00

高三

思想政治

325

9:0010:30

高三

数学

13:3015:00

高三

外语

语文、数学、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满分各为120分。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为100分,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各科目书面笔试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约占20%,B等约占30%,C等约占25%;“不合格”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

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ABCD四个等第。以测评标准来评定成绩。

二、考务管理

(一)报名与报考

1.具有上海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学籍的高三学生均需参加高三年级的学业水平考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