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中心组学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
发布日期:2012-03-26 12:00:00
教育部于2011年12月发布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关于中学教师专业要求的第一份政策文本。它的定位是“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不同学科、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一般性共同要求。作为评价标准,它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向标准,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因此,学习并掌握好标准既是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也有助于促进教师自身加快专业化发展。
《标准》提出了“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基本理念,分别从维度、领域、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制定了中学教师的专业标准。既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等长期一贯要求,又有“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等信息社会背景下对教师专业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江华校长强调要把教育部关于教师专业标准要求的文件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增强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教育教学改革要以文件精神作为重要依据,不断创新,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