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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手册,宣传政策
发布日期:2010-03-05 12:00:00   

解读手册,宣传政策

        34,下午500初三年级外地学生及家长共同聚集10楼会议室,由教导主任邹浩东老师为他们解读《2010年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宣传手册。

1、  报考条件: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291以后初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       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

(2)       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

(3)       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       创意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5)       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2、  报名办法:符合招考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31——319到本人选择的中职校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报名表》。招生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确认后,向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收到准考证后即可参加招生考试。

3、  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等三门课程,总分450分;招生入学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试卷统一评卷,考试成绩作为中职校录取依据之一。

4、  录取办法: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总分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自主择优录取。

会上,老师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资助政策等进行了解读,家长们感叹:有这样的政策,让我们看到了一丝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