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陵中学关于加强睡眠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15 07:50:36
上海市金陵中学关于加强睡眠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五项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就学校加强睡眠管理做以下规定:
1、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指导学生加强时间管理,建立良好的睡眠作息规律,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统筹学校作息时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合理制定学校的作息时间(见附件1),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中午明确规定午休时间,保障学生得到休息。
3、加强睡眠监测督导。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附:学校作息时间表
8:00——8:40 第一节
8:50——9:30 第二节
9:30——10:00 大课间(含广播操、眼保健操)
10:00——10:40 第三节
10:50——11:30 第四节
11:30——12:00 午餐
12:00——12:30 午休
12:30——13:10 第五节
13:20——14:00 第六节
14:10——14:15眼保健操
14:15——14:55 第七节
15:05——15:45 第八节
15:55——16:35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