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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陵中学关于加强睡眠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15 07:50:36   

上海市金陵中学关于加强睡眠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五项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就学校加强睡眠管理做以下规定:

1、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指导学生加强时间管理,建立良好的睡眠作息规律,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统筹学校作息时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合理制定学校的作息时间(见附件1),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中午明确规定午休时间,保障学生得到休息。

3、加强睡眠监测督导。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附:学校作息时间表

 

800——840  第一节

850——930  第二节

930——1000 大课间(含广播操、眼保健操)

1000——1040 第三节

1050——1130 第四节

1130——1200 午餐

1200——1230 午休

1230——1310 第五节

1320——1400 第六节

1410——1415眼保健操

1415——1455 第七节

1505——1545 第八节

              1555——1635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