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有效监控,并保护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一、监控责任制度
1.学校第一责任人为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者,对各安防设施运行、人员配备、安全责任落实等全面管理。
2.学校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接入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平台。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上报、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学校主要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核查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刻录、复制、转录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如必须复制录像资料,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复制单位及个人须对录像资料负保密责任。
二、监控安全制度
1.监控室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设备布防等情况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外等公共场合议论视频内容。
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监控室,对因公进入监控室的相关人员应严格登记。
3.视频监控系统登录口令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设置,需经常性对掌握密码的监控室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口令应设置为无规律的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合,不得使用空口令、口令小于8个字符且较为简单的口令。
4.学校录像资料至少保存30日以上,如有紧急及突发事件应做好备份。
三、监控调阅制度
1.如需调阅、查看监控录像,需填写《学校视频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附表),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
2.视频监控录像调阅原则上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分管负责人操作。任何人不得帮助申请人或应申请人要求,随意调阅与申请事由无关的视频监控录像内容。
3.凡经允许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严禁向外透露监控室工作内容、监控设施设备情况、监控点位等信息,违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四、监控室管理制度
1.保持视频监控室内清洁、卫生、整齐,做到室内无弃物,无污渍,工作台整洁有序,不放置工作无关物品。
2.严禁在视频监控室内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监控室,不得使用明火及其他无关电器设备。
3.视频监控室语音电话必须确保畅通,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重要资料等带出。
4.做好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擅自维修或调试。监控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更改、删减,出现故障立即上报。
上海市金陵中学学视频监控录像调阅申请表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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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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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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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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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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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录 像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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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我保证严格遵守对监控视频录像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不拍照,不录像。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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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安 全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安全管理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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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主 要 领 导 意 见 |
学校主要领导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