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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浦区区级青年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08:57:42   

 

全区各学校:

根据沪教科院(20181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与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区教育局和教院申报额数遵循市教科院文件要求。

2本次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有一定要求,主要针对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科室(中心)正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要在2015 10 15 日到2018 6 30 日期间结题(以结题证书复印件为准)。

3.参评范围、成果形式、评选标准、申报办法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试行办法》(见附件1)。

4.提交材料要求:

1)全面反映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3份;

2)反映教育科研成果主要内容的提要(5000字以内)3份;(见附件2

3)若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可送附件1份;

4)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1份。

5)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1份,汇总表需要单位盖章

5.材料提交:(1)书面报送到区教育学院(龙华东路519号)1号楼406室; (2)电子稿发至:hpkeyan@hpe.cn如有不清可咨询各学段分管科研员

6.截止日期为:201868日。

7.最后提醒: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表、打印。

区科研室

2018.5.7

附件:

     2018年黄浦区区级青年课题申报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以及市教委教研室《关于申报2018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我区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研究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区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区将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

一、申报对象

本区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原则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正在承担市青年教师课题尚未结题,则必须结题并经被鉴定为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每校限报三项。

四、申报时间

各学校申报的课题应于今年530日(周三)前送至科研室各学段分管科研员(405406室),同时把课题申请表电子版上传到区科研网(http://hpky.hpe.cn),进行网上申报。

五、申报表格

请申报者填写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可从黄浦教育信息网的[教育科研][资料下载]中下载。课题申请书一律采用A4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封面的课题名称不要加书名号。

六、评审办法

青年教师课题统一申报后,区科研室将组织专家评审,确立若干项区级青年教师课题。然后再从中选择十项课题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市级青年教师课题立项评选。

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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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科研室 编辑: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高中科研员 日期:2018/5/8 点击:18


全区各学校:

根据沪教科院(20181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与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区教育局和教院申报额数遵循市教科院文件要求。

2本次申报的教育科研成果有一定要求,主要针对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科室(中心)正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需要在2015 10 15 日到2018 6 30 日期间结题(以结题证书复印件为准)。

3.参评范围、成果形式、评选标准、申报办法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试行办法》(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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