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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3 01:16:16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通知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实证研究能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应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欢迎我区教师踊跃参加。

一、参与对象与参与形式

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区教研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由区教育学院科研室组织学校申报,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

二、参选成果要求

1.参选成果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所交征文可以是原创作品,亦可以是已经发表的成果。

2.参选成果包括三个部分: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如问卷、量表)。调研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

3.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4.调查研究的来源:调研报告来源不限,可以是以往所做或正在做的课题,也可以是开展的教育教学项目或工作;教师提交参评的调查报告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在其它任何报刊杂志上已经发表的,请予以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5.调查研究报告正文篇幅不少于3500字。

6.调查研究成果末尾需要署名作者所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地址、邮编),便于必要情况下联系。

三、我区评选活动组织过程

1.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稿一式两份;

2.报送截止时间:108日(周二)下午4

3.报送地点:龙华东路519 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406 曹婕琼老师收;

4.电子版的发送:务请各学校科研室主任同时将“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征文的电子版(成果篇名后请用括号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统一打包发送至24468145@qq.com,邮件主题为“所在单位名称+调查方法成果评选”。

区科研室将按照市里征文的要求,对征文进行统一筛选,然后报送至市里。

                                                         学校科研室

2019年9月3日

附件1: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

附件2:2019年区申报汇总表

附件2区申报汇总表2019调查征文.xlsx

附件1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