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中学语文教研组“推普”工作章程
发布日期:2009-02-17 12:00:00
1. 语文组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2. 语文组要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做好环境布置和宣传工作,使校园语言文字文明、规范和健康发展。
3. 语文组要重点抓好一支各班学生的“推普员”队伍,不定期地开展关于推普远的问卷调查,以促进课堂教学中师生讲普通话的普及和提高。
4. 语文组拟每学期在学生和教工中举办一次普通话朗读或演讲比赛。褒奖先进,以形成学校良好的“推普”氛围。
5. 语文教师应做“推普工作”的带头人,在校内一切日常用语坚持讲普通话。
6. 语文教师有责任督促、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学好、讲好普通话,采取个别辅导、开设讲座、观看录像等各种形式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
7. 语文教师应组织各班“推普员”做好对各任课教师讲普通话情况的评估记录,坚持做好信息反馈和质量统计工作。
8. 语文教师要虚心向校内外“推普”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取长补短,使自身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
金陵中学语文教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