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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1年黄浦区普通高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9 12:00:00   

局属各中学:

为了加强市校办二线学校、市、区体育传统学校及市、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和对文艺、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2006]3号),制订了《2011年黄浦区普通高中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11年黄浦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现以附件形式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黄浦区普通高中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文艺特长生条件和资格审定:

1、具备201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且在黄浦区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市、区级学生艺术团的优秀团员;

3、在黄浦区报考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国家教育部批准组织和市教委确认的全国艺术类展演和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一、二等奖;上海市市级艺术类比赛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本区艺术类比赛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

4参加市、区、学校学生艺术团队活动情况;

5、文艺专项特长规定:器乐、弦乐、民乐、管乐、声乐、舞蹈、工艺、书画、茶艺等专项技能在中等级别以上。

 

二、可招生文艺特长生学校及项目:

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上海市格致中学、上海市大同中学、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

上海市光明中学

黄浦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上海市敬业中学、上海市第八中学、上海市市南中学

 

 

 

 

 

三、各校招生文艺特长生项目及人数:

 

面向全市范围

招生项目

本区范围招生项目

特长生数

格致中学

民乐、声乐、工艺

器乐、声乐、工艺书法、舞蹈、茶艺、绘画

28

大同中学

管乐、弦乐、民乐、声乐乐

管乐、弦乐、民乐、声乐、舞蹈、工艺书法、绘画

28

大境中学

声乐

声乐

5

敬业中学

 

舞蹈、民乐、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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