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中学班级微信(QQ)家校联系群公约
发布日期:2017-09-18 08:48:24
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服务家长,搭建教师与家长交流平台,促进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和良性交流,现制定如下群公约:
1、微信群群主为班主任,两名群管理员由班级家委会成员或热心家长负责担任。
2、群主有权邀请群成员,群成员必须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拉入群内。如果违反群公约,群主有权将其移出。
3、群成员昵称为“班主任某老师”、“数学某老师”、“某某(同学名)妈妈”、“某某(同学名)爸爸”,不得使用非主流反社会的昵称。
4、群成员必须以班级发展为己任,多为班级出谋划策,释疑解难。
5、群内不得发布危害国家、法律禁止的信息。
6、群内做到不传销、不传谣、不骂人、不低级趣味,不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群内交流用语,务必传递正能量。
7、群内不得发红包、集赞、投票、募捐等活动。
8、群内发布的信息是公共性的,有利于家校合作和学生成长的,学生个体事件不在群内讨论,可与老师个别私聊。对于含糊不清,未经核实的事项不轻易发布,以免引起误解。
9、教师不得发布辅导班招生信息,排名信息。
10、若有学生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教师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批评教育,不在群内进行点名批评。
作为孩子班级成长交流群,群内互动时间:8:00-21:00。由于老师上课时间不带手机、不上微信、不能接听电话,请理解老师的延迟回复,以免影响教学。与老师下班后微信和电话咨询孩子在校表现简单扼要,以免影响老师的正常休息。老师发布需要回复的通知,请家长们回复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错过重要信息。感谢家长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将竭尽全力和家长们一起陪伴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上海市金陵中学德育室
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