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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陵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8 09:02:01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每学年初调整、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调整健全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组织。

 

二、 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定期检查和更新心理健康教育设施设备,保证校心理健康培训课程的专项经费,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初始年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由专职心理教师任教。每周上一次心理健康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 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通过预测的方式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学生的强项,做到预防、发展和咨询的有机结合。

 

五、心理辅导室为学生提供心理放松和心理辅导,对辅导室的使用进行纪录、整理和入档,存档工作保证对咨询对象的情况保密。

 

六、 每学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引导全校师生关注心理健康,发掘和发挥自身的特长,营造积极的校园心理氛围。

 

七、 全校各班至少设1名同伴辅导员,心理老师定期对同伴辅导员进行心理专业知识培训,同伴辅导员辅助心理老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八、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营造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使全体师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心理健康培训活动,多方协调统一,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十、通过家长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指导,以此帮助家长开展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

 

 

上海市金陵中学

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