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的构成
(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德育分管领导
成员:各行政科室主任、心理辅导教师。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的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德育分管领导
成员:各行政科室主任、心理辅导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后勤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从思想上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审定学校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
5.对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
6.统筹做好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效果。
7.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8.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立即通知家长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9.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更新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的观念。
(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职责
1.认真落实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相互配合,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对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尽可能减小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和损失。
5.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6.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更新心理健康知识的储备,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技能。
上海市金陵中学
2014.10